【牌照稅】102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即將屆滿,請未繳納者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牌照稅】102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即將屆滿,請未繳納者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 102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於102年10月1日至102年10月31日開徵,尚未繳納者,請速向各銀行、農會、合作社等金融機關(郵局不代收)繳納,或稅額2萬元以下得於開徵期間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如稅單未接到或遺失請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或嘉義區監理所、嘉義市監理站補單繳納,逾期未繳納每逾2日將會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為了各位車主的荷包著想,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該局又表示,您的車輛如已毀損不堪使用、遺失、被竊或出售轉讓請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註銷、過戶手續,否則仍會以原車主名義繼續課徵使用牌照稅。 尚未接獲繳款書者,可以下列方式查詢補發,並請如期繳納。 1.撥打電話至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總局:05-3620909轉721~731或免付費電話0800-076969 2.嘉義區監理所服務電話05-3623939轉402~404或嘉義市監理站05-2770150 3.運用網際網路連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或財政部財稅入口網申請補單。

更新日期:201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