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公告地價調整說明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2年度公告地價調整說明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1.近年來本縣推動多項重大公共建設、縣政旗艦計畫之土地開發,帶動工商發展經濟繁榮及竹南、銅鑼科學園區廠商進駐等利多因素下,致使本縣多數地區之房地交易熱絡。2.本縣前次辦理「重新規定地價」為99年,本(102)年度經地政機關蒐集縣內房地買賣及收益價格,依規定估計本縣各區段地價,提交本縣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本縣102年公告地價平均調幅15.3%1.102年地價稅係按102年1月1日重新規定之地價計徵,因此民眾可能發現今年的地價稅也略為調高。地價稅係地方稅,為本縣財政之重要來源之一,公告地價乃申報地價之依據,而申報地價是地價稅計算之基礎,並以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面積計算課稅地價後,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2.為維護納稅人權益,地價稅單左上方會載明課稅土地清單,包括各筆土地地段、地號、面積、稅額均有詳細記載,方便納稅人了解課稅土地內容,如經核對發現有疑問時,可以電話洽詢稅務局。總局電話:037-331900轉311~316;傳真:350891竹南分局:037-472215轉201~207;傳真:470911

更新日期:201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