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地價稅已經開徵,繳納方法更多元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2年地價稅已經開徵,繳納方法更多元

花蓮地方稅務局表示,102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2月2日為止。繳款書已全數寄出,請納稅義務人在期限內繳納,如尚未收到或遺失,請於限繳日期內,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以免逾期受罰。 該局表示,為便利繳納稅款,納稅民眾可以至金融機構(不包括郵局)、便利商店繳納,或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繳納。若已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繳納地價稅者,在繳納截止前(即12月2日),須在約定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備提兌。 花蓮地方稅務局提醒,逾期繳納稅款者,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到15%為止,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182-187,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解答。該局網址: http://www.hltb.gov.tw,請民眾多加利用。

更新日期:201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