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新便民措施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訊)5月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屆,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今年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新措施彙整說明如下:
一、提供稅額試算服務:
為簡化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作業,今年提供納稅義務人稅額試算服務,如符合98年度申報單純案件者,即僅列報本人、配偶、直系尊親屬及子女之免稅額、全申報戶之所得均為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之所得資料、採標準扣除額,無須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及非屬夫妻分居案件,且非屬於99年度中死亡、離境、結婚或離婚等,其99年度之申報可適用本項服務作業。各地區國稅局將於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納稅義務人依該通知書所載之「應自行繳納稅額」繳納稅款(繳稅案件)或透過網際網路或書面回復確認試算內容及退稅方式(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者,即完成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二、擴大提供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範圍:
(一)扣除額資料範圍:除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部分資料外,增加捐贈、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及身心障礙扣除額部分資料,共7項。
(二)涵蓋所得人範圍:由納稅義務人、配偶、未滿20歲子女,增加納稅義務人滿20歲子女(須於98年度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者)及直系尊親屬(須於97年度及98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者)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但如該滿20歲子女99年度在國內無正式學籍或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該子女及直系尊親屬98年度免稅額有重複申報等特殊情形,不列入提供查詢範圍。
三、擴大外僑網路申報服務範圍:
(一)網路申報適用對象:除現行已配賦統一證號之外籍人士外,今年香港及澳門人士亦可利用網路辦理申報。
(二)網路申報通行碼:配合香港及澳門人士可利用網路辦理申報,增列「統一證號」加「許可證號」為簡易通行碼。
在繳稅方式部分,外僑納稅義務人除可以現金或票據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稅,或以晶片金融卡繳稅外,應自行繳納稅額在20,000元以下者,今年亦可以現金至便利商店繳納。另為使外僑納稅義務人享受繳稅之便捷性,至便利商店繳稅或以晶片金融卡繳稅,在法定申報期間屆滿後2日(即100年6月2日)24時前繳稅,不會加徵滯納金。
四、修正課稅級距及稅率:
綜所稅5級稅率之中除30%與40%未調整外,6%、13%、21%課稅級距的稅率各調降1個百分點,為5%、12%、20%。另外課稅級距金額提高,其與98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稅率之調整比較如下
單位/元
年度
項目 99年度 98年度
級別 課稅級距 稅率 課稅級距 稅率
1 0-500,000 5% 0-410,000 6%
2 500,001-1,130,000 12% 400,000-1,090,000 13%
3 1,130,001-2,260,000 20% 1,090,000-2,180,000 21%
4 2,260,001-4,230,000 30% 2,180,000-4,090,000 30%
5 4,230,001以上 40% 4,090,000以上 40%
五、海外所得申報個人所得基本稅額:
自99年1月1日起個人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且加計國內應稅及免稅所得總額超過600萬元,應按20%計算基本稅額。
民眾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二科曾淑珍,電話:04-23051111轉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