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應退還稅款可以直撥退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娛樂稅應退還稅款可以直撥退稅!

       (苗栗訊)娛樂稅業者重複繳納娛樂稅、金融機構誤收代徵娛樂稅1%的獎勵金及滯納金等,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會主動辦理應退還的娛樂稅。過去一律採寄發退稅支票,再由娛樂稅業者持退稅支票至金融機構兌領,現在可採用快速、便捷、安全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直撥退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娛樂稅業者重、溢繳娛樂稅時,承辦人員會電話通知業者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退稅款就會在退稅日直接撥入。娛樂稅業者商號名稱及負責人未有異動情形,提供一次存款帳號,爾後娛樂稅溢繳稅款直撥入該帳戶。提醒您,只需傳真存摺封面影本或電話告知正確之存簿帳號即可,不會要您至提款機(ATM)操作任何動作。 如您對娛樂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者,請洽該局或竹南分局查詢。查詢電話稅務局:037-331900轉622,竹南分局:037-472215轉503。 連絡人:楊慧英 聯絡電話:037-331900,分機622  

更新日期:2013/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