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地價稅開徵期將屆請儘速繳納稅款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2年地價稅開徵期將屆請儘速繳納稅款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2年地價稅開徵將於11月30日截止(因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2日),而一般民眾購買房地產辦理產權登記時,通常連絡地址填寫購買時的戶籍地舊址,等搬到新居之後,常忘了將新地址通知稅務局更正,以致無法如期收到稅單,產生逾期可能被罰滯納金的問題。     該局表示,如果通訊地址已變更或未收到地價稅單,只要以電話告知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辦或至就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稅單,稅務局就會及時更正稅籍資料,稅單即會按新址投遞,不致延誤收稅單,非常簡單方便!     該局提醒民眾,依稅法規定,地價稅如逾期繳納,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5%;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電話:331900分機301        聯絡人:張郁翎

更新日期:201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