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之退稅案件,於5月31日前線上確認或於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以書面回復者,可於7月底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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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為加強便民服務,使民眾報稅更加便利,各地區國稅局將會於本(100)年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等相關表單,納稅義務人只要於法定申報期限(5月31日)前回復確認或繳納稅款後,即完成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手續。 該局指出,符合結算申報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於接獲試算稅額通知書後,請務必詳細核對各項內容,如為退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僅需於法定申報期限(5月31日)前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確認或於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以書面回復,即可於7月底退稅,並輕鬆完成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手續。 該局進一步表示,退稅案件請多加利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所指定之存款帳戶內,並於撥付成功後另寄送「退稅直接劃撥通知單」通知受退稅人,不僅可儘快取得退稅款,亦可免除退稅憑單或支票於金融機構辦理票據交換之等待時間(一般約須2~3天),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寶貴的時間。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使用之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內含有英文字母或無法區分分行別、科目、帳號等,請先向立帳金融機構洽詢或換用新式存摺,以免退稅款無法撥付,影響自身權益。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科張麗雪,電話:04-23051111轉831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 點選網頁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