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繳納證明請妥為保存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轉帳繳納證明請妥為保存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提升便民服務,提供多元繳納稅款方式,於銀行、農會、超商等繳納都會取得收據若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及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約定轉帳納稅,辦理成功者各稅務機關均會印發「轉帳繳納證明」寄予民眾收執,該「轉帳繳納證明」即為收據,為保障自己的權益,請妥為保存。         稅務局表示一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郵政機構存款帳戶均可辦理約定轉帳納(退)稅,既省時又方便,請民眾多加利用。          民眾如仍有疑問請撥打電話(037)331900分機732連絡人:張鳳嬌或向稅務局〈或竹南分局〉洽詢。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 連絡人:資訊科稅務管理股   張鳳嬌    電話:037-331900 分機732

更新日期:201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