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物繳了房屋稅,還是違建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違章建築物繳了房屋稅,還是違建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經常有民眾詢問,違章建築是否經繳納房屋稅後就不算違建了嗎?可以正常使用?     該局說明,民眾常誤認為無使用執照的違章建築,只要繳納房屋稅後,該違章建築物就會變成合法建築,其實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因未繳納房屋稅與建築物是否為合法建造及合法使用示完全沒有關聯的。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並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課徵的稅率。所以,無照違章建築亦屬房屋稅課徵對象。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為合法,亦不能使違規使用的房屋合理化。因此,違章建築房屋在未拆除前,均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如有任何房屋稅疑義,歡迎利用該局服務電話(037)331900分機512至516及竹南分局037-472215分機302至308洽詢或上該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更新日期:201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