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在學校內舉辦臨時性文康活動,可申請免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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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在學校內舉辦臨時性文康活動,可申請免徵娛樂稅

  (苗栗訊)學校核准設立之學生團體,經學校同意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並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者,可免徵娛樂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您,上述臨時性文康活動,舉辦之學生團體仍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該局申辦娛樂稅臨時公演手續,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申辦。 如您對娛樂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者,請洽該局或竹南分局查詢。查詢電話稅務局:037-331900轉622,竹南分局:037-472215轉503。   連絡人:楊慧英 聯絡電話:037-331900,分機622  

更新日期:201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