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安親班、托嬰中心、技藝講習班等開立收費收據,應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補習班、安親班、托嬰中心、技藝講習班等開立收費收據,應貼用印花稅票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補習班、安親班、托嬰中心、技藝講習班等,雖經各主管機關立案或備案,但其收費收據因不屬兼具營業性質之銀錢收據,且與一般營利事業登記有案小店戶商號所開立之普通收據性質不同,所以收取學費於開立收據必須按照收據金額貼4‰印花稅票。 該局近一步說明,兒童托育中心(即安親班)收取費用所開立之收據,除由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辦理者,可適用印花稅法第6條第1款、第2款規定免納印花稅外,其由團體、私人或公司行號所辦理者,因未具有政府機關或學校之性質,依法仍應每件按金額4‰繳納印花稅。稅務局提醒業者,千萬不要疏忽了這一部分貼用印花稅票之規定,如漏貼印花稅票一經查獲,除補貼印花稅票外還須處應納稅額5至15倍罰款,處罰不輕,請務必按照規定貼用印花稅票。 另外該局為提升服務效能,提供民眾運用網路申報彙總繳納印花稅,若業者應納印花稅憑證較多,逐張貼用印花稅票相當不便,可運用該局網站(網址:httb://www.hltb.gov.tw)點選「地方稅網路申報」申報印花稅彚總繳納及申請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只要線上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就可持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外,每筆稅額2萬以下之繳款書,於繳款期限內可至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讓印花稅申報及繳稅過程更輕鬆、更方便。納稅人如對印花稅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8226121分機13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