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老舊漏水應否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老舊漏水應否課徵房屋稅

常有民眾向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反應,其個人所有之房屋已十分老舊,而且常會漏水,為何還要課徵房屋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之課稅與否,其使用年限多寡及漏水與否並非主要考量因素,而是依據房屋現值大小及安全與否而定。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房屋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所以唯有當住家用之房屋,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或房屋受重大災害毁損達5成以上,始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而一部分供營業用,一部分為住家者,依規定仍應按其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亦即同一房屋營業用部分按其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至於住家用部分則免徵房屋稅。 民眾若對房屋稅尚有任何問題或需進一步瞭解,請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號或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8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2014/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