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延長至103年2月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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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延長至103年2月5日截止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2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已於103年1月1日起開始,今年申報期間因年假順延至2月5日。
    該局說明,憑單申報可採網路、媒體及人工三種方式,而利用網路辦理憑單申報,可不受辦公時間及空間限制,申報期間至2月5日截止日24時前均可上傳,扣繳單位可多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102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imx10200.exe)」,完成安裝後即可申報,省時又便利。
    該局進一步表示,今年電子申報系統配合施行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增加所得人憑單填發方式選項,有「紙本憑單」、「電子憑單」及「免填發」等選項,供扣繳單位選擇提供所得人扣繳憑單之方式。有關扣繳憑單免填發作業之法令規定及相關疑義,本局網站已建置「扣繳申報專區」,可至「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項下查詢,扣繳單位可多加運用。
    民眾如尚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或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提供之網頁電話免費服務,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莊惟盛,電話:04-23051111轉2217)

更新日期:2014/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