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102年公告土地現值繳納增值稅之申報截止日為1月29日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適用102年公告土地現值繳納增值稅之申報截止日為1月29日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想要適用102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最後的機會是在102年12月31日訂立契約,並在103年1月29日前向該局申報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移轉核課增值稅的標準,如果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超過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才申報,以該局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苗栗縣103年公告土地現值表,於103年1月1日起生效,今年的調幅為4.38%。民眾如果正在辦理土地移轉,而且移轉的標的今年公告現值有調漲,可把握立約日及申報日節稅。 聯絡人:許美鳳     電話:472834

更新日期:2014/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