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地價稅繳款書,請儘速繳納,以免影響權益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收到地價稅繳款書,請儘速繳納,以免影響權益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已於103年2月對尚未繳納地價稅款且欠稅案件,全面清理展開地價稅繳款書之補發作業,並委託郵局辦理雙掛號寄送,催繳之繳款書繳納期限即將在103年3月6日到期,如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即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該局特別提醒尚未繳稅之納稅義務人儘速繳納,以免超過繳納期限而受到滯納金之處罰。 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逾繳納期限仍未繳納稅款者,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若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除加徵滯納金及執行費用外,亦可能因而遭扣押薪資,另執行標的包含動產、不動產、存款、有價證券及其它債權。該局呼籲納稅人依規定期限內完納稅捐,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最高15%的滯納金,還被被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對地價稅有任何疑問,請向該局或各鄉(鎮、市)公所查詢,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撥總機8226121轉182至187及玉里分局888204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