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自本(103)年3月1日起恢復夏令辦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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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局自本(103)年3月1日起恢復夏令辦公時間

地方稅務局自103年3月1日起至103年10月31日止實施夏令辦公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單一窗口服務櫃台中午不打烊;另為方便日間上班民眾下午下班後洽公,延時服務至6時止,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更新日期:201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