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申請查編期間5月1~31日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之土地,屬農業用地,依法徵收田賦(目前暫停徵收)。凡屬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區,依法限制建築區,依法不能建築區或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使用者,應於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查編,經查編有案之土地,該局將主動改課田賦;如未依限申請查編或不符查編規定者,仍應課徵地價稅。
查詢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