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得稅復徵,營利事業維持按最低稅負制課徵。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證券交易所得稅復徵,營利事業維持按最低稅負制課徵。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自102年度起,營利事業之證券交易所得、期貨交易所得及其他免稅所得,繼續維持在最低稅負制下課徵所得稅,惟調降扣除額及調高稅率。扣除額及申報門檻由2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稅率由10%提高為12%;並提供長期持有股票之課稅優惠,即持股滿3年以上,證券交易所得以半數計入課稅。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國稅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北港稽徵所;姓名:陳慧娥;聯繫代理人:吳雅玲,電話:05-7820249轉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