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先生詢問:手機條碼載具申請後,如果忘記驗證碼或電子郵件信箱該如何處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吳先生詢問:手機條碼載具申請後,如果忘記驗證碼或電子郵件信箱該如何處理?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民眾如忘記驗證碼時,可至整合服務平台申請重新配送驗證碼,並傳送至消費者經驗證之電子郵件信箱,如忘記電子郵件信箱時,只需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設定更改電子郵件信箱即可,如同時忘記驗證碼及電子郵件信箱時,得以同一手機號碼重新申請一組手機條碼及驗證碼。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銷售稅股林淑美,電話04-22612821轉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