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銷售貨物應辦理營業登記。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網路銷售貨物應辦理營業登記。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財政部宣布從7月起加強查緝網路交易逃漏稅,除嚴查大陸淘寶網進口商品,也將各類虛擬商品如軟體、電子書、App列入追查範圍,首先鎖定個人、國內代購代付平台業者,透過淘寶網進口貨物在境內銷售的逃漏稅嫌疑對象進行查核。北港稽徵所指出,財政部將藉由電腦系統將同一寄件人、同一地址送貨地址,與相同收件人的進口貨物集中調查,並利用X光檢查同包裝且數量龐大貨物進行比對。除了海關進口階段也將從金流面追查網購商家,銷售額是否達每月超過8萬元的營利事業登記門檻。因此北港稽徵所呼籲民眾若經由網路交易,每月銷售額已達營業登記門檻者,請儘速向稽徵機關辦理營業登記以免受罰。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國稅相關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北港稽徵所;姓名:陳慧娥;聯繫代理人:吳雅玲,電話:05-7820249-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