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自即日起將對與境外購物網站(大陸淘寶網)有大額往來的營業人或消費者進行查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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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自即日起將對與境外購物網站(大陸淘寶網)有大額往來的營業人或消費者進行查稅作業。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隨著網路科技之進步,民眾跨境網路購物
  或下載電子書、APP、線上軟體等勞務日益普遍,此類跨國網路交易,涉及進口貨物及購
  買國外勞務,屬營業稅課稅範圍,依法應繳納營業稅。此外,倘將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轉
  售營利,亦應於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營業登記。
  該所進一步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稅及落實愛心辦稅原則,該所除加強輔導營
  業人依規定申辦營業登記外,並將加強查核以下跨國網路交易,列舉常見疏漏型態:
  一、個人直接或透過國內代購代付平臺業者至境外網路交易平臺(大陸淘寶網)進口貨物,
      單筆支付款項金額超過新臺幣(下同)3,000元,涉嫌低報進口完稅價格逃漏稅捐。
  二、個人直接於境外網路交易平臺(大陸淘寶網)購買勞務,單筆支付款項金額超過3,000
      元,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
  三、個人直接或透過國內代購代付平臺業者至境外網路交易平臺(大陸淘寶網)大量進口貨
      物並轉售,已非屬自用範圍,涉嫌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
  四、營業人以個人名義由大陸進口貨物,涉及漏進漏銷情事。
  五、國內代購代付平臺業者接受國內買受人委託,向境外網路交易平臺(大陸淘寶網)進口
      貨物,未辦理營業登記,或已辦理營業登記,於收取手續費時,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該所特別呼籲消費者或營業人自行檢視,如有前開違漏情事,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
  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設立登記及補報並加
  計利息補繳稅款,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提供單位:銷售稅股 田文雄 04-2305111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