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踴躍檢舉販售偽劣藥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歡迎踴躍檢舉販售偽劣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偽藥要人命、劣藥害健康」,籲請民眾毋使用未經衛生署核准藥品,勿聽信亦不購買電臺非法廣告之藥品,用藥應至合法藥局購買合法藥品,並主動向藥局索取統一發票。如發現有人販售來路不明或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字樣藥品,請儘速向衛生主管機關舉發,另如發現其有逃漏稅捐情事,亦請提示相關事證資料向當地國稅局提出檢舉;案經稽徵機關核定確有違章逃漏稅事實,於裁罰處分並經受處分人繳納後,檢舉人可獲得20%獎金,但每案最高額度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

該所說明,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逃漏稅除須提供被檢舉人之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外,尚須提供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如有欠缺者,稽徵機關應通知檢舉人於文到十日內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逾期未提供者可逕行簽結免議。

該所進一步指出,為防杜逃漏稅,歡迎提供具體事證提出檢舉,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銷售稅股張富美,電話04-22612821轉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