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中央空調及電梯設備加課房屋稅是變相課徵奢侈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日前有民眾質疑,家中房屋有中央空調、電扶梯及電梯等加課房屋稅,是不是政府變相課徵奢侈稅的緣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家中有中央系統冷氣機、電扶梯及電梯等設備能夠增加居住之愜意,但是依據臺中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之規定,房屋有中央系統型冷氣機者,應按適用之標準單價另予加價百分之五,有電扶梯者每部加價百分之二,另設有電梯設備者,則係依電梯規格、速度、載客人數、停階數等按電梯設備工程費概算表所列標準加價。

  該局進一步說明,這些應加價項目一直都已包含在房屋稅裡,與財政部日前針對炒房研議課徵之奢侈稅所訂「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並無相關,亦非變相課徵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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