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千萬要注意,稅單有多種合法送達方式!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民眾千萬要注意,稅單有多種合法送達方式!

  (臺中訊)常有納稅義務人來電詢問牌照稅稅單沒有收到,為何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並遭處1倍之罰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稅單送達的方式,並不侷限於本人親自簽收,如果應受送達人不在送達處所,可以將文書交由有辨識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例如大樓管理員),如無法會晤上述人員,得將文書寄存於送達地之郵政機關,寄存機關自收受寄存文書之日起應保存3個月;另登載於報紙以為送達之公示送達方式,亦為合法送達。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稅單的送達方式有很多種,未親自收取並不表示稅單未合法送達。在此籲請民眾依規定期限內完納稅捐,以避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最高15%的滯納金,欠稅還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扣薪扣存款等程序,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相關疑義或任何稅務問題,可上該局網站查閱,或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及(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