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花蓮縣觀光形象,遏止藝品店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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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花蓮縣觀光形象,遏止藝品店亂象

花蓮縣政府昨日展開今年度第一次石藝品店標價及開立統一發票聯合稽查行動,積極捍衛花蓮縣觀光形象,保障消費者權益,遏止剝皮店坑殺觀光客的亂象。由地方稅務局局長林全祿領軍的「花蓮縣石藝品標價及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聯合稽查小組」,7月8日再度無預警突襲新城鄉亮麗及大玉兒二家藝品公司。現場縣府政風、建設等相關局處實地輔導業者藝品標價外,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消保官等也都作了業務輔導。被稽查藝品公司均表明會配合縣政府的石藝品標價政策,販售藝品也會誠實開立統一發票。領隊林全祿局長表示,現場石藝品都有標價, 同時籲請藝品公司隨時檢視,務必實價實標,不要有哄台價格情形發生;銷售物品一定要誠實開立統一發票,有違反規定者馬上開罰,這項聯合稽查會持續一個月。 林全祿表示,為強烈宣示花蓮縣長傅崐萁根除「剝皮藝品店」亂象的決心,此次聯合稽查選定花蓮縣境內營業規模較大且與旅行社、陸客團接軌,經常出入消費的藝品店為稽查對象,將採駐徵方式派員站崗持續執行一個月。希望藉此稽查建立公平、公開的交易秩序,遏止剝皮藝品店亂象,保障消費者權益,恢復觀光客對於花蓮購物的信心。 縣長傅崐萁上任以來,積極拓展兩岸觀光,致力提升本縣的國際觀光形象,其中購物行程已成為陸客觀光的重點,但由於旅行業的惡性競價,抽佣退佣嚴重,致藝品業者售價不透明亦未開立發票,陸客抱怨連連,嚴重影響花蓮國際觀光形象。 林全祿指出,縣長傅崐萁為保障合法業者及維護消費者權益,洗刷花蓮藝品業者「剝皮店」的惡名,業已制定「花蓮縣石藝品標價管理自治條例」並送中央核備中。因此,為積極拓展行銷花蓮觀光產業,迎接更多的國內外觀光客,花蓮不容許有剝皮藝品店,所有藝品店都要合法經營,標價要確實,而且要在醒目之處,讓消費者購買時一目了然容易辨識,絕不能貼於背面或底座,混淆不清。林局長進一步說明,依該自治條例的規定,藝品店一定要標示價格,一旦過了輔導期,如有違反者,可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並得勒令停業。另外,藝品店只要銷售物品確實開立統一發票,聯合稽查小組不會干擾商家,但是若涉標價與所開出的統一發票金額不同,如標價10萬元的藝品,發票卻僅開立1、2萬元,這就屬違規的行為,將會依相關規定處1倍至10倍罰鍰。 林全祿特別強調,為了徹底落實執行此項政策,除了法的層面,業者的自律、團結、不惡性競爭,建構花蓮優質的觀光形象,才是永續經營之道;期冀消費者以勇於檢舉的實際行動支持,務必使「剝皮店」於本縣根絕,以造福所有在地打拼的店家,共同來維護好山、好水、好觀光的花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