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稅捐稽徵機關將於7月1日公告重大欠稅案件
財政部表示,為有效防止重大欠稅並加強稅捐之徵起,稅捐稽徵機關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於每年7月1日就個人累計欠稅逾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累計欠稅逾5,000萬元之確定案件辦理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欠稅人姓名或名稱(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者,一併公告其負責人姓名及地址)、稅目別、欠稅年度、欠稅或罰鍰金額(含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欠稅人地址等,相關公告內容自102年7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刊登於各稅捐稽徵機關網站6個月。
財政部說明,7月1日上午8時各稅捐稽徵機關將依規定公告重大欠稅案件,該部賦稅署初步彙整統計各稅捐稽徵機關擬公告之件數及金額,總計1,045件,金額約993.64億元,與101年公告時相較,件數減少121件,金額減少約109.85億元,重大欠稅案件之內容屆時可於各稅捐稽徵機關網站查得。
財政部強調,清理欠稅為各稅捐稽徵機關重點工作之一,除採公告重大欠稅案件方式,督促欠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外,該部與法務部多年來已建立聯繫機制,各稅捐稽徵機關亦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加強聯繫及協調,積極查調納稅義務人可供執行財產送相關行政執行分署運用,對於顯有繳納能力而故意隱匿財產之欠稅人,亦積極追查其動向,將欠稅人相關資料及確實行蹤送請案關行政執行分署參考,並配合行政執行分署拘提、管收欠稅人。該部籲請欠繳稅捐之納稅義務人,儘速向欠稅案件所轄稅捐稽徵機關洽詢繳稅事宜,如發生財務困難,可申請採分期繳稅方式,逐步繳清欠稅,經稅捐稽徵機關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核准分期繳納稅款,並如期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即不公告其欠稅資料。
財政部賦稅署、各地區國稅局及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公告重大欠稅案件聯絡窗口如下:
機關名稱
姓名
聯絡電話
財政部賦稅署
劉品妏
02-23228193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張郭皇
0972-533217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吳淑金
0972-038726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汪海濱
0972-716632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葉桂嫦
0933-171340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楊金枝
0930-809099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孫孝貞
0922-496373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趙為國
0935-770393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許世良
0972-821307
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李玟玟
0910-870323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李清陽
0910-776303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吳坤平
0939-296960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江寶美
0917-532717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郭朝枝
0932-935065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吳芳貞
0939-333464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施惠玲
0917-195352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蘇雅娟
0953-866975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方玉釗
0953-701957
新竹市稅務局
楊星華
0922-487750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江碧梅
0928-173861
新聞稿聯絡人:劉科長品妏
聯絡電話:02-2322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