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稅捐稽徵機關將於7月1日公告重大欠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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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稅捐稽徵機關將於7月1日公告重大欠稅案件

  財政部表示,為有效防止重大欠稅並加強稅捐之徵起,稅捐稽徵機關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於每年7月1日就個人累計欠稅逾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累計欠稅逾5,000萬元之確定案件辦理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欠稅人姓名或名稱(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者,一併公告其負責人姓名及地址)、稅目別、欠稅年度、欠稅或罰鍰金額(含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欠稅人地址等,相關公告內容自102年7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刊登於各稅捐稽徵機關網站6個月。
  財政部說明,7月1日上午8時各稅捐稽徵機關將依規定公告重大欠稅案件,該部賦稅署初步彙整統計各稅捐稽徵機關擬公告之件數及金額,總計1,045件,金額約993.64億元,與101年公告時相較,件數減少121件,金額減少約109.85億元,重大欠稅案件之內容屆時可於各稅捐稽徵機關網站查得。
  財政部強調,清理欠稅為各稅捐稽徵機關重點工作之一,除採公告重大欠稅案件方式,督促欠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外,該部與法務部多年來已建立聯繫機制,各稅捐稽徵機關亦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加強聯繫及協調,積極查調納稅義務人可供執行財產送相關行政執行分署運用,對於顯有繳納能力而故意隱匿財產之欠稅人,亦積極追查其動向,將欠稅人相關資料及確實行蹤送請案關行政執行分署參考,並配合行政執行分署拘提、管收欠稅人。該部籲請欠繳稅捐之納稅義務人,儘速向欠稅案件所轄稅捐稽徵機關洽詢繳稅事宜,如發生財務困難,可申請採分期繳稅方式,逐步繳清欠稅,經稅捐稽徵機關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核准分期繳納稅款,並如期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即不公告其欠稅資料。
  財政部賦稅署、各地區國稅局及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公告重大欠稅案件聯絡窗口如下:

機關名稱

姓名

聯絡電話

財政部賦稅署

劉品妏

02-23228193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張郭皇

0972-533217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吳淑金

0972-038726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汪海濱

0972-716632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葉桂嫦

0933-171340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楊金枝

0930-809099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孫孝貞

0922-496373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趙為國

0935-770393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許世良

0972-821307

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李玟玟

0910-870323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李清陽

0910-776303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吳坤平

0939-296960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江寶美

0917-532717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郭朝枝

0932-935065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吳芳貞

0939-333464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施惠玲

0917-195352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蘇雅娟

0953-866975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方玉釗

0953-701957

新竹市稅務局

楊星華

0922-487750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江碧梅

0928-173861


新聞稿聯絡人:劉科長品妏 
聯絡電話:02-2322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