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共有房屋可申請依持分比率分單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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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分共有房屋可申請依持分比率分單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近來常有民眾詢問:多人共有的房屋,為何只有其中一人收到稅單?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共有房屋向共有人徵收,原則上一戶房屋設立一個稅籍,核發一張房屋稅單,由共有人推定一人代表繳納;如不推定代表人,則由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

  該局進一步說明,共有人代表繳稅後,可就其持分以外之稅款向其他共有人求償;但稅務局也可依民眾需要,依持分比率分別開單課徵。申請房屋稅分單課徵的手續很簡單,納稅義務人只須填寫申請書即可。空白申請書可自地方稅務局網站下載,或至該局各分局櫃台索取填寫。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提供大安區、外埔區、大甲區、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之地方稅稅務服務,轄區內民眾對於房屋稅之申辦如有疑義,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按301分機轉接第三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