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將以新地價及重新計算的累進起點地價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2年將以新地價及重新計算的累進起點地價課徵地價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是縣市合併後第1次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作業,全市公告地價平均調幅為15.78%,經重新計算後累進起點地價為1,774,000元。

  該局指出,地價稅以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的土地合併歸戶,計算地價總額再按累進稅率課徵。一般用地稅率級距分為6級,自10‰~55‰,以累進起點地價為基準,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按基本稅率10‰課徵,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超過倍數,就其超過部分採累進稅率課徵。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102年的地價稅,是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大臺中市」轄區內所有土地合併歸戶,以新的地價計算地價總額,且按「新」的累進起點地價核算應納稅額。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為您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