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時驗車,並不代表沒有欠繳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按時驗車,並不代表沒有欠繳使用牌照稅。

常有民眾向稅務局服務櫃台人員反映,他的車子都已經參加定期檢驗了,為什麼還會收到欠稅通知單?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有多數人誤以為車輛只要通過定期檢驗,就可以證明沒有欠繳使用牌照稅,事實上,現行法令並無強制車輛必須繳完使用牌照稅後才准予驗車的規定。稅務局進一步強調,車輛定期參加檢驗,是基於交通安全的考量,但是並無法源可強制民眾需繳清欠稅後才可驗車的規定,所以,是否完稅仍應以繳稅證明為憑,如果僅以車輛已通過定期檢驗為由,並不能作為沒有欠稅的憑據。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欠繳使用牌照稅車輛,如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路邊停車格),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需追補本稅並處1倍罰鍰,請車主注意,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