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時多利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共同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消費時多利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共同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為便利無載具的消費者使用電子發票,財政部已於101年3月推出手機條碼形式的共通性載具,消費者只要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申請專區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經驗證程序後,就會產生一組專屬條碼,消費者可以自行列印並黏貼在手機或各式載具上,持共通性載具至電子發票手機條碼試辦店索取電子發票。

該所進一步說明,申請手機條碼首先需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選擇「手機條碼與愛心碼服務專區」,再點選「申請手機條碼」,並依畫面要求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提出申請。當手機收到驗證碼簡訊後,於申請畫面輸入驗證碼,就可產生手機專用條碼。該條碼可列印多張,請黏貼至手機背面、鑰匙圈或卡片等方便消費者隨身攜帶的個人物品上。此外,民眾可於整合服務平台透過手機條碼及驗證碼查詢電子發票號碼及消費明細。統一發票開獎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會自動幫消費者對獎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訊息,減少民眾逐張對獎的時間。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銷售稅股林淑美,電話04-22612821轉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