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變更車種,若變更為較低稅額,亦可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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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變更車種,若變更為較低稅額,亦可申請退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車輛種類不同會影響稅額,當車輛種類由高稅額變更至低稅額時,可檢附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及行車執照影本,向車籍所在稅務局(或稅捐處)辦理退稅 。 該局進一步說明,同樣是1968C.C的車輛,車種是自用小客貨,一年應納牌照稅11,230元,如為自用小貨車,則1年應納牌照稅3,600元。假如張三將其所有1968cc自用小客貨車,在今年5月6日向監理站申請變更車種為自用小貨車,這時張三在4月30日繳納今年牌照稅11,230元,就可以按兩個車種使用天數比例計算退還差額。   該局呼籲民眾若有此類退稅原因,請儘速向該局或竹南分局辦理退稅。 聯絡人:徐仁炳  電話:037-472215分機510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