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 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款達一定金額,將會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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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款達一定金額,將會被限制出境

【南投訊】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完畢,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者;其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者,各稽徵機關將會報請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

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收到稅單時,請於限期內繳清稅款。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如欠稅達同法第24條第3項規定金額,尚會被限制出境。民眾如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496969洽詢。

(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