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快速發單案件不包括免徵、不課徵及特殊案件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土地增值稅快速發單案件不包括免徵、不課徵及特殊案件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提高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土地增值稅申報案件為無漲價案件者,民眾只要備齊相關文件,即可於30分鐘內領取土地增值稅免稅證明書。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同一年度內取得再行移轉之土地或土地所有權人依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前次移轉現值大於或等於當年度申報移轉時公告現值或實際移轉單價之案件,均可辦理快速發單作業,但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公有土地移轉之免徵案件、夫妻贈與及農業用地之不課徵案件、優惠稅率及特殊案件(如共有土地分割、記存土地增值稅、財團法人受贈土地、法院判決移轉等),因非屬無漲價案件,不屬於快速發單作業範圍內。

  該局提醒民眾,快速發單案件應為單一義務人及權利人,並應檢具土地所有權移轉契約書、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及載明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前次移轉年月及現值之土地登記謄本之影本辦理,如仍有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或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