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法院判決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免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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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法院判決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免納印花稅

 該局舉例說明,民眾若持雙方合意簽立之不動產移轉契據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應依契約金額貼納千分之一印花稅;但若持法院判決書或判決確定證明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因判決書非由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簽立,不具備契約性質,可免貼納印花稅。

該局特別提醒,但若持法院作成之調解筆錄或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因調解書仍是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而書立,具有契約性質,仍應貼繳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