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期房屋稅繳納截止日已至本年5月31日止,請儘速繳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2年期房屋稅繳納截止日已至本年5月31日止,請儘速繳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2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止,每逾2天即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尚未繳納者,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本局進一步說明,若102年期房屋稅尚未收到、遺失繳款書或轉帳未成功者,請就近或以電話向各分局補單,或至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線上申請。為提升便民服務品質,全功能櫃台實施中午不打烊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本局提醒,房屋稅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請民眾務必注意繳納期限,以免影響權益甚鉅。民眾如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086969或撥04-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