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起紙本電子發票定寬並限長,方便民眾整理與收納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起紙本電子發票定寬並限長,方便民眾整理與收納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財政部對於紙本電子發票的規格,
將自103年1月1日起,統一調整為「定寬並限長」,寬度5.7公分,長度則以
不超過19公分為原則,以方便民眾整理與收納,並會給與目前營業人半年
以上的緩衝期,進行相關系統修改,以減少對營業人的衝擊。同時持續推廣
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提供更便利的發票雲端服務。
該所說明,電子發票將持續推動載具索取,鼓勵營業人提出各自載具索取的
優惠措施,財政部亦同步推廣「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本年度更預計與
內政部合作,將自然人憑證條碼納入成為第二張共通性載具,讓自然人憑證
除了原本載具註冊歸戶的功能外,更可直接透過憑證上的條碼索取電子發票。
當民眾逐漸習慣透過載具所帶來的各項對領獎便利服務,又不用擔心發票遺失
及忘記對領獎等問題,將有助於減少紙本電子發票的用量,提升載具使用率,
逐步達到無紙化的目標。
 (提供單位:銷售稅股 陳嘉文,電話:04-23051116 分機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