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納方式多元化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100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如逾期繳納,每逾2日需加徵1%滯納金。
該局請約定轉帳繳稅的納稅人,應在5月31日當日於約定帳戶內,存足稅款供轉帳繳稅;非約定轉帳繳稅戶請於繳納期限內,持繳款書就近向銀行、農會(不含郵局)等金融機構或全國統一(7-ELEVEN)、全家、萊爾富、來來(OK)便利商店現金繳納,亦可於繳納期限屆滿後2日24時(即6月2日24時)前,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或使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於網際網路或電話語音轉帳繳稅。
該局特別呼籲,尚未收到100年房屋稅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者,請向該局房屋稅股申請補發繳納。房屋稅服務專線089-231600轉分機282-7、289-293,請納稅人多加利用!並請如期繳稅,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