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工業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及適用原因事實消滅均應主動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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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工業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及適用原因事實消滅均應主動申辦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工業用地以10‰特別稅率課徵,土地所有權人所持有之土地如符合規定,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如逾期申請,則僅能從申請的次年期開始適用,原已核准適用而使用情形未變更者,不須每年提出申請。

  該局表示:一般土地適用10‰至55‰的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而工業用地則是按10‰固定稅率課徵地價稅,不採累進計算,比較優惠。所謂工業用地是指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劃定的工業區,或依其他法律規定的工業用地,及工業主管機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範圍內的土地,無論自有自用或出租予興辦工業人使用,只要是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且符合土地稅法的相關規定,均可適用10‰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但核准原因、事實消滅時,應於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若未申報而逃稅或短繳者,除了會被追補應納部分稅款外,還會被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的罰鍰。該局呼籲如不符合工業用地規定時,土地所有權人務請主動向土地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報,以免受罰。

  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