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可以收到綜所稅退稅款?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何時可以收到綜所稅退稅款?

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5月31日結束,完成申報的民眾最關心的莫過於何時可以收到退稅款,南區國稅局表示,退稅案件將分成3批次退稅,退稅日期分別為102年7月31日、10月31日及103年1月20日,而第1批退稅對象包括:


一、利用網際網路申報、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案件採用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回復之退稅案件。


二、於102年5月10日前採用人工填寫申報書、二維條碼申報書或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案件書面回復之退稅案件郵寄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國稅局說明,退稅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自行指定存款帳戶轉帳退稅,另外一種則是申報時未指定帳戶退稅者,則郵寄退稅憑單,國稅局絕對不會以電話要求民眾至提款機確認退稅金額,如有民眾接獲要求至提款機確認退稅之電話,請民眾千萬注意不要上當,若有任何疑問,可撥國稅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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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總編號:10206-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