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省時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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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表示,各地區國稅局今(100)年就內容單純的案件,提供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納稅義務人僅須於今年5月31日申報期限前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完成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簡單又便利,截至今年5月8日止,採用稅額試算完成申報件數已達36萬件。
  財政部說明,納稅義務人收到試算稅額通知書後如同意試算內容,繳稅案件(有應自行繳納稅款)僅須於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以現金、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晶片金融卡或利用自動櫃員機等方式繳納通知書上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即完成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申報日規定如下:
一、現金繳稅:代收稅款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於繳款書收據聯所蓋日期。
二、信用卡繳稅:發卡機構核發授權號碼日期。
三、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稅:採線上登錄者,為收執聯日期;採書面回復者,為國稅局收件日或發寄郵局郵戳日期。
四、晶片金融卡或利用自動櫃員機(ATM)繳稅:交易紀錄表所載交易發生日期。
  財政部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試算稅額通知書試算結果如屬退稅案件(有應退還稅款)或不繳不退案件(無應自行繳納稅款,亦無應退還稅款),如同意試算內容,務必在今年5月31日前線上登錄或書面回復國稅局,才算完成申報。採線上登錄者,申報日為收執聯日期;採書面回復者,則為國稅局收件日或發寄郵局郵戳日期。
  財政部指出,退稅案件採線上登錄者,均列為第一批退稅處理,預計於今年7月29日辦理退稅。至採書面回復者,於5月10日前向原寄發該通知書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回復,即列入第一批退稅處理,其餘退稅案件則列入第二批於10月31日辦理退稅。另外,納稅義務人以稅額試算完成申報者,試算稅額通知書及繳納憑證,請保存7年,以備日後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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