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1年度營利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經網路申報後發現錯誤申請更正方式。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有關101年度營利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經網路申報後發現錯誤申請更正方式。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經網路申報後發現申報錯誤欲申請更正,有關更正方式說明如下:

1、於5月31日以前更正申報資料者,應經由網路申報系統,重新上傳更正後資料即可。

2、逾5月31日未逾6月30日提出更正者,得比照媒體申報更正方式,以磁片或光碟片遞送更檔。

3、於7月1日以後申請更正者,請以人工方式辦理,可先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所稅->第1頁序號14,填寫更正申請書後,再將更正前(1份)、更正後(3份)等資料送交所轄稽徵機關辦理即可。

如有任何國稅相關疑問,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