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截止受理本年度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申請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5月31日截止受理本年度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申請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如供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等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符合課徵田賦規定者,土地所有權人應於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一個月內向土地所在鄉、鎮(市)公所農業單位提出申請,經公所會同有關機關勘查認定後,造冊送稅捐機關據以課徵田賦;土地所有權人如不在規定期間內申請,則不予受理,別讓自己的權益睡?了。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聯絡人:土地稅科 黃瑜菁聯絡電話:331900分機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