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請如期繳納房屋稅,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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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100年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本期開徵之稅單係徵收99年7月1日至100年6月30日期間之房屋稅,該局提醒納稅人,收到繳款書後,仔細核對繳款書上所載姓名、課稅月數、稅額、使用情形等,如有疑問,可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詢。若未收到繳款書,以嘉義市政府稅務局為例,可逕洽該局申請補發,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0800-086969洽詢,歡迎民眾多多利用。
本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如超過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應納稅額15%的滯納金外,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該局再次呼籲民眾,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