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房屋稅將要開徵了!請按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2年房屋稅將要開徵了!請按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102年期房屋稅將要開徵了,繳納期間自102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課稅所屬期間自101年7月1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繳款書將於4月中旬後全部寄發。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納稅人如於4月底前未收到稅單,或不慎遺失者,請在5月份繳納期間內,以電話或至該局網站首頁/網路櫃台/線上申辦/房屋稅項下(網址:http://www.tytax.gov.tw/core/e_service/lineindex.php?Kind=7)申請補單;持有自然人憑證的納稅人,可使用該局最新創新便民服務-itax便民服務e卡通(網址:https://itax.tytax.gov.tw/)申請並自行下載繳款書後,依下列繳納方式繳納稅款:

1、持現金至各銀行、合作社、農會及其他金融機(郵政機構除外)繳納。

2、自動櫃員機(ATM)金融卡轉帳繳稅:納稅義務人持金融卡,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當日】即從銀行帳戶扣款。

3、網際網路繳稅: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所持有參與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所核發之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至繳稅網路(paytax.nat.gov.tw)進行繳稅。

4、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納稅義務人利用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或412-1111服務代碼166#;電話號碼6碼之地區請撥41-6666或41-1111服務代碼166#)輸入資料,進行轉帳繳納稅款或至繳稅網路(paytax.nat.gov.tw)進行繳稅。

5、便利商店繳稅:稅額2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前5個日曆天(4月26日)起,持繳款書至萊爾富、OK、統一及全家便利商店繳納,並請依稅捐稽徵法保留繳稅相關資料(交易明細表及繳款書收據)。

該局提醒您,納稅義務人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活期(儲蓄)存款轉帳繳納稅款,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即102年6月2日24時)前。惟102年6月1日至6月2日止繳納案件,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收滯納金,另逾期繳納期間,每逾2日(102年6月3日起)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至30日止,逾期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請納稅人記得依限繳納。

該局為加強服務納稅人,並方便上班族補單繳納稅款,開徵期間除提供電話補單服務外,實施開徵期間前後(102年4月22日至102年6月14日止)中午不打烊(12:00至13:00)及開徵期間(102年5月1日至102年5月31日止)下班後延長1小時(17:00至18:00)服務之便民措施,歡迎多加利用。

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或3326181轉2412至2419,2422,該局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