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收據請妥善保存,以維護個人權益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繳稅收據請妥善保存,以維護個人權益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是到代收稅款的超商或金融機構以現金繳稅,因收款時已發給繳稅收據,稅務局將不再寄發繳納證明。另外為避免已繳稅卻因無法提供證明而被催繳稅捐,到超商或金融機構繳稅之收據,要妥善保存,以保障自己權益。

該局特別建議,為避免沒收到繳款書或逾期繳稅遭加徵滯納金,可辦理金融機構帳戶約定轉帳納稅,除有繳納證明外,辦理轉帳存摺也有扣款記錄等,可享雙重保障,而且轉帳納稅是在繳納期限最後一天才由帳戶扣款,沒有利息損失又安全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