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房屋稅已經開徵,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100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繳款書您收到了嗎?若尚未收到繳款書,可以就近向各鄉鎮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繳款書,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今年房屋稅開徵民眾最常問的問題就是「為什麼我的房屋沒增建,但稅金比去年高?」經查原來是去年因八八水災,部分地區依縣政府社會處受災戶救助清冊,予以免徵房屋稅3個月,本轄此類案件計2萬8,784件。而今年又因「凡那比颱風」造成本縣部分鄉鎮淹水情形嚴重,政府德政為減輕受災戶的租稅負擔,予以免徵房屋稅1個月,此類案件計2,507件。所以民眾接到稅單會產生一種錯覺,誤以為我的房屋稅比去年高,而跑來或打電話去該分局查詢。特請民眾先檢視稅單上的課稅月數,若對課稅問題仍有不了解之處,歡迎利用稅單上的查詢電話向承辦人洽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