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為提供更優質便民服務,
只要您符合稅額試算條件或經申請符合者,國稅局會在4月25日前主動寄
送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書表,經核對內容無誤後,僅需繳稅
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
另社會新鮮人、軍人及中小學教師等首次報稅族未申請稅額試算申報者,
請多加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在家查調所得並辦理
結算申報,提醒您以網路代替馬路,省時又方便,申報期間至5月31日止。
(提供單位:綜所稅股洪怡萍 電話:04-23051116轉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