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取款繳納綜合所得稅,請注意帳號要填寫正確,5月31日應存足稅款以備提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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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委託取款繳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注意帳號資料填寫正確並於5月31日於扣款帳戶內存足預留應繳納稅款之金額供稽徵機關辦理提兌,若因帳號資料錯誤或存款不足致無法完成提兌之案件,國稅局將立即辦理補稅開徵作業。 &該局說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不論採用稅額試算服務措施或結算申報方式,均可選用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方式如下:&該局呼籲,使用存款帳戶委託取款繳納99年度綜合所得稅之納稅義務人,務必於100年5月31日在指定扣款帳戶內存足應繳納稅款之金額,以避免因存款不足無法提兌,遭國稅局發單補稅並加計利息;如欲查詢是否扣款完成,可於6月間至扣款帳號之金融機構或郵局補登存摺,亦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ntat.gov.tw),點選「99年度綜所稅繳稅取款委託資料查詢」,並鍵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字號」、「應自行繳納稅額」查詢。另為便利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規劃多元化之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利用信用卡、自動櫃員機、便利商店(2萬元以下)等其他方式繳納稅款。 &(聯絡人:徵收科-林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 &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