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重複繳納,稅務局主動退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稅款重複繳納,稅務局主動退稅

<苗栗訊>各稅開徵期間,常發生納稅人向該局申請補發稅單繳稅,日後卻發現該筆稅款先前已由家人代繳的情形,該如何申請退稅呢?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人重複繳納之稅款,該局會主動辦理退稅,納稅人不須另行申請。此外,受退人亦可主動提供本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稅務局將辦理直撥轉帳退稅,將稅款直接撥入帳戶,手續費由稅務局負擔,方便安全,又可省去受退人往返金融機關兌領支票時間及免除可能遺失支票之困擾。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   撰寫人:徐瑞美 聯絡電話:331900轉731